人們常用“抱佛腳”來比喻平時沒有準備,臨時慌忙應付的人和事。現代版的“抱佛腳”也在發生著。近日,《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從生態環境部獲悉,陝西寶雞市部分縣區平時不作為、急時“一刀切”關停企業,產生了不良的社會影響,被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點名批評。
集中斷水斷電,逼停合規企業
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11月3日進駐陝西省開展“回頭看”,督察組針對有關輿情和群眾反映的環保“一刀切”wentikaizhanlexianchangjianzha,faxianbaojishiyouguanbumenhebufenxianquweiyingduiguojiadaqiwuranfangzhijiandujianzha,caiqujizhongduanshuiduandiandezuofa,yaoqiuyouguanqiyetingchantinggong,chanshenglebuliangdeshehuiyingxiang。
寶雞市位於陝西關中地區西部,屬汾渭平原大氣汙染防治重點區域。8月初,當地得知國家將組織對汾渭平原大氣汙染防治工作開展監督檢查後,為應對國家監督檢查工作,於8月17日前後,當地一些縣區對剛剛排查列入“散亂汙”清單的企業,全部實施停產整治,並對部分企業強行拉閘斷電。
特別是8月20日督查組進駐後,當地一些縣區為“避免不必要的麻煩”,集中切斷有關企業的供水、供電,至9月14日,全市排查列入“散亂汙”清單的企業基本處於停產狀態,其他一些企業也因殃及而被迫停產。
中(zhong)央(yang)第(di)二(er)生(sheng)態(tai)環(huan)境(jing)保(bao)護(hu)督(du)察(cha)組(zu)指(zhi)出(chu),寶(bao)雞(ji)市(shi)一(yi)些(xie)縣(xian)區(qu)和(he)部(bu)門(men)為(wei)應(ying)對(dui)監(jian)督(du)檢(jian)查(zha)而(er)集(ji)中(zhong)對(dui)有(you)關(guan)企(qi)業(ye)拉(la)閘(zha)停(ting)電(dian)的(de)做(zuo)法(fa),不(bu)僅(jin)不(bu)利(li)於(yu)生(sheng)態(tai)環(huan)境(jing)保(bao)護(hu)工(gong)作(zuo),而(er)且(qie)造(zao)成(cheng)了(le)不(bu)良(liang)的(de)社(she)會(hui)影(ying)響(xiang),是(shi)典(dian)型(xing)的(de)“一刀切”行為。
“散亂汙”標準不明確,企業無所適從
督察發現,寶雞市一些縣區和部門平時不作為、慢作為,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沒有壓緊壓實。有關縣區黨委、政府工作不深入,將“散亂汙”企業摸排工作直接交由各鎮村開展,標準不明確,要求不具體,導致摸排工作不嚴不實。
2017年2月,陝西省要求各地組織開展“散亂汙”企業摸排,但寶雞市組織各縣區隻排查出“散亂汙”企業182家;今年5月,寶雞市再次組織各縣區開展摸排工作,又隻排查出“散亂汙”企業192家;直至今年6月底第三次部署摸排工作,才於8月中旬新排查出“散亂汙”企業2857家,是前兩次總數的7倍。正是由於摸排工作不嚴不實,不準確,才直接造成整治工作十分被動。
寶雞市政府有關部門以文件落實文件,工作方案不全麵,未對停產企業的整治工作明確具體要求,導致企業無所適從;對有關縣區集中拉閘停電的錯誤行為沒有及時糾正。
寶雞市散亂汙企業排查“前鬆後緊”(資料來源:生態環境部)
工作方式“簡單粗暴”也被中央環保督察組通報。2018年8月17日,寶雞市“散亂汙”企業綜合整治辦公室印發通知,要求各縣區按照相關要求,切斷“散亂汙”企業用水、用電。由於當地企業存在專變、農(nong)網(wang)和(he)寶(bao)鈦(tai)集(ji)團(tuan)動(dong)力(li)公(gong)司(si)三(san)種(zhong)供(gong)電(dian)方(fang)式(shi),且(qie)相(xiang)互(hu)並(bing)存(cun),加(jia)之(zhi)部(bu)分(fen)縣(xian)區(qu)工(gong)作(zuo)不(bu)細(xi)不(bu)實(shi),沒(mei)有(you)逐(zhu)戶(hu)甄(zhen)別(bie)企(qi)業(ye)用(yong)電(dian)情(qing)況(kuang),導(dao)致(zhi)部(bu)分(fen)企(qi)業(ye)生(sheng)活(huo)用(yong)電(dian)也(ye)被(bei)同(tong)時(shi)切(qie)斷(duan),甚(shen)至(zhi)未(wei)被(bei)列(lie)入(ru)“散亂汙”清單的一些企業也被拉閘停電。
如陳倉區從8月22日起開始拉閘斷電,部分企業生活用電也被切斷,部分職工和居民正常生活受到影響。
被斷電的規模以上企業海吉鈦鎳有限公司(生態環境部供圖)
又如, 8月23日高新區八魚鎮高崖工業園在對當地58戶“散亂汙”企業斷電時,導致陝西航宇金屬加工有限公司和寶雞中天鵬泰有限責任公司兩家規模以上企業用電也被切斷,直至9月5日才恢複供電。
一停了之,配套措施不到位
除了工作方法簡單粗暴,一停了之,配套措施不到位也是本次督查發現的重點問題。根據2018年6月寶雞市“散亂汙”企業綜合整治辦公室印發的《關於在全市範圍內再次集中開展“散亂汙”工業企業排查工作的通知》,各縣區應根據企業問題性質提出相應整改措施。
但督察發現,部分縣區在停產整治工作中“一停了之”“一關了之”,對企業引導、疏導不夠。有些僅通過社區或村鎮告知企業立即斷電停產,未說明相關政策措施。
如,岐山縣給企業的告知書僅有停產要求,企業對存在的問題及整治要求不得而知;
又如,寶雞市高新區有310家鈦加工企業,絕大多數占用農用地,且沒有國土、環保等相關手續,8月23日拉閘斷電後,高新區管委會沒有向企業說明原因,致使多數企業不知如何整改,一些不符合土地規劃的企業還在試圖補辦環評手續。
寶雞市工信局作為“散亂汙”企業治理的牽頭部門,以文件落實文件,對有關縣區工作指導不具體、不到位,出現“一刀切”不良影響後,也未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加以製止,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有關縣區對“散亂汙”企業平時疏於監管,摸排不嚴不實,在國家監督檢查時又采取簡單、粗暴關停的做法,不作為、濫作為。
9月下旬,寶雞市黨委、政府出台配套政策,並通過深入細致的工作總體扭轉了被動局麵,但已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對當地大氣汙染防治工作也帶來被動。